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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镜头中的美”上海市残疾人摄影大赛公告
时间: 2014-03-13 15:05:29     来源: http://www.shdpf.org.cn/clinternet/platformData/infoplat/pub/disabled_132/docs/201403/d_309402.html

“镜头中的美”上海市残疾人摄影大赛公告

 

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,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“镜头中的美”上海市残疾人摄影大赛,通过残疾人摄影爱好者的独特视角和全新创意,框住美丽瞬间,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,把人们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。诚邀广大残疾人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。

一、参赛对象

参赛者须为本市持证残疾人。

二、参赛作品和要求

(一)参赛摄影作品只接受电子稿件,题材不限,单幅,组照均可。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经过后期电脑拼接,过度渲染等加工。

(二)数码作品要求:作品电子稿以jpg格式保存,长边为20厘米,分辨率为300dpi,并附作品名称和简短文字说明。

(三)参赛作品按照摄影作品评选卡(附件)要求制作,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稿,作品电子稿要以“作品名+区县+作者名”作为参赛图片的文件名。作品电子稿可刻录入光盘报送,也可发送至投稿邮箱(后附)。

     三、奖项设置

     本次摄影大赛设金、银、铜奖、优秀奖及入围奖若干。对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评选结束后,入选和获奖作品将编辑制作成画册,并向社会公开展出。

         四、活动声明

     (一)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,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负有全部法律责任。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或其他因参赛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,由参加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与主办方、承办方无关。

         (二)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作品,大赛评委有权在未经参赛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删除。

         (三)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,请作者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。

         (四)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。参赛作品涉及 的名誉权,肖像权,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。入选的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,包括出版、展览、专题VCD、专题网站使用等,不另付稿酬。

五、报送截至日期

2014515止。

投稿邮箱:clsybs@163.com

      投稿邮寄地址:闵行区浦星公路568弄(一品漫城)20404室;联系人:邢佳俊;联系电话:6125567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附件列表:    上海市残疾人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评选卡.doc

 


关键词:摄影大赛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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